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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長江商報消息 制止未果,法院判限期恢複原狀
  本報訊(記者 沈右榮)裝修時改換門庭,向外推移一米多,擋了鄰居出行通道,相關部門多次制止未果。房主稱,只能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,恢複原狀不可能。近日,法院判決,限期恢複原狀。
  趙某是東西湖區嘉禾園小區業主,與薑某、謝某夫婦為鄰居。
  去年8月,薑某裝修該小區房屋,裝修時改變了原有結構、占用了公共面積,堵塞了通道,拆除和改變了進戶門走向。趙某稱,薑某、謝某將自家鐵門向外推移一米多,圈占了公共通道,導致趙家人出入不便。
  接舉報後,城管、消防、物業等部門先後展開調查,並向薑某、謝某送達了通知書,要求其限期整改,但二人不予理會。
  今年8月14日,趙某向東西湖法院起訴,要求排除妨害,保護相鄰通行權。
  法院開庭審理時,薑某稱,占用公共面積行為給趙家造成了通行不便,他願意賠禮道歉、賠償損失,但恢複原狀是不可能的。
  法院認為,薑某、謝某在未經任何單位許可的情況下,擅自拆除和改變了進戶門走向,占用公共面積堵塞通道,給趙某造成了通行妨害。在收到城管、消防、物業等部門的整改通知後仍堅持其侵權行為,影響了趙某的相鄰通行權利。
  近日,法院判決,薑某、謝某於判決生效後15日內對占用公共面積部分恢複原狀。  (原標題:門庭“外延”一米多 擋了鄰居出行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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